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icp备案工作:


如果您己备案成功,请您使用FTP将获取的电子证书basz.cert上传到网站根目录下新建的cert目录下,并将首页下载到本地添加备案号到明显位置并添加链接后上传到网站上。如果您的网站己因未备案而关闭,请您做完上传后联系我公司服务人员,确认上传无误后,我们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开通。
联系人:曲雯艳 联系电话:010-62692880
 


如果您还未进行ICP备案,请您登录到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直接办理备案,具体流程请参见信产部ICP备案流程图,备案成功后按上述的第一条方法填写备案许可证号。
 


如遗失备案用户名和密码的用户,需及时与公司注册所在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索取密码,要查询各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电话,请登录www.miibeian.gov.cn网站查询。北京通信管理局电话:6331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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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景免费提交备案信息网站:http://piw.east.net/icp
  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
  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的通告下载:
  http://www.miibeian.gov.cn/share/zuixintongzhi_download.jsp?keyID=321